●测试标准解读
2008年4月15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年度第8号公告宣布,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(HJ/T424-2008)标准正式颁布,并于当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,取代了废止的静电复印机环境标准。
环保部颁发的复印设备的相关环境标准
中关村在线与OEBL所此次联合横评的环保相关测试,共还有7个专门的子项,分别是能耗、TVOC、苯、聚乙烯、臭氧、打印状态下的粉尘(PM2.5)以及工作状态下的噪声。
第一个关于能耗的测试,这个参数的国标要求与速度相关。我们此次测试的彩色复印机,全部速度小于每分钟32页,适合V≤32这个标准,具体要求的能耗限制是0.40V+5,如果是20页的机器,就要小于20X0.4+5=13kwh,这一标准要求其实还是相当宽容的。
对于排放物的标准,HJ/T424-2008则直接标注了工作状态下的限定值,如上表,这个是硬性规定。
对于复印机的噪声规定,与能耗类似,是一个与产品文印速度相关的值。比如并行彩色复印设备,要求是61+0.30V,那么对于20页的复印机就是61+0.3X20=67分贝,复印机的噪音不能高于此值,高于63分贝的产品不得放置在办公室区域,这也是为何八九十年代的时候,很多单位会把复印机单独放在一个屋子里的原因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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